《新綱要在我心中》暢談

《新綱要在我心中》暢談

《新綱要在我心中》暢談

  

我班有個活動區(qū)域叫“玩具吧”很受幼兒歡迎,他們每天來園時,都會從家中帶來各種各樣的玩具,以便在游戲時玩??墒?,每次總有幼兒特別“小氣”,不愿給大家玩,我常常要花很大的力氣去協(xié)調(diào)。因為,在我們的傳統(tǒng)教育理念中,教師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向幼兒好好進行一番思想教育,提醒他們互相謙讓。所以,我也一直是苦口婆心地勸告幼兒輪流玩、一起玩、不要搶等等。雖能奏效,但久而久之,活動室里“告狀”的聲音此起彼伏。幼兒們一有問題,就會找我投訴,要求處理。這樣一來,我忙于處理糾紛,影響了觀察幼兒游戲的進程,而幼兒也依賴于我解決問題,個個成了“尖嘴姑娘”。長此以往的話顯然對幼兒的社會性發(fā)展是不利的。

《新綱要》中指出:“提供自由活動的機會,支持幼兒自主地選擇、計劃活動,鼓勵他們通過多方面的努力解決問題,不輕易放棄克服困難的嘗試”;“在共同的生活活動中,以多種方式引導幼兒認識、體驗并理解基本的社會行為規(guī)則,學習自律和尊重他人”。

因此,我換了一個教育方法。我規(guī)定:無論是誰,不一定要將自己的玩具給別人玩;但在玩別人玩具的時候,一定得事先征得他的同意。改善后的方法是讓幼兒自己去做,自己去解決問題,并學習交往。實施初,確實有一些幼兒仍不愿把自己的玩具給同伴玩,可時間一長,他們發(fā)現(xiàn)這樣的話別人也不會把玩具給他們玩,于是幼兒們開始變化自己的交往方式了,他們會通過商量、請求、交換等方法來獲得玩別人的玩具。經(jīng)過一段時間的實踐,孩子們的糾紛明顯減少了,我也著實“輕松”不少。

所以,我認為:當幼兒之間發(fā)生摩擦時,作為教師不用過早地干預,應讓他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