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期閱讀中幼兒認讀文字的初步嘗試

早期閱讀中幼兒認讀文字的初步嘗試

早期閱讀中幼兒認讀文字的初步嘗試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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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閱讀中幼兒認讀文字的初步嘗試

在孩子的生命初期給孩子讀書是孩子獲得語言的主要途徑,同時能給孩子愉悅。隨著孩子初步閱讀習慣的養(yǎng)成和閱讀方法、技能的掌握,孩子們自主閱讀的意識越來越強烈。那么,能否在早期閱讀中進行識字的教學呢?

對于幼兒園識字教育問題,一些教育家早就有了肯定的論述。

我國著名兒童心理學家、教育家陳鶴琴先生(1928、1932)就主張幼兒園應有“讀法”(即識字教育),并提出了四條理由:

1、讀法和語言差不多,只是加了視覺作用。“其實在實際上,講了貓的故事以后,給他看一個貓字、一張貓的圖畫,小孩子……對于這個故事的印象格外深。

2、讀法與手工都屬于發(fā)表自己意見的手段。字“可當圖畫看”,寫字“也可當作涂鴉看”。因此,“圖畫、手工、讀法都是表達,都可以做的”。

3、讀法是游戲的一種,“教讀法的方法,就是游戲,……并且是活動的游戲”

4、“讀法不是符號的熟記”,不是要幼兒強記死背,而是適應兒童需要而教因此也就不會也不應該那么枯燥難學。如:可以采取“配對子”、“成句子”、“競賽”、“講故事”等方法來靈活進行,隨時施教。

為此,陳先生還提出了“幼稚園讀法應注意的五個問題”,其核心思想就是“幼稚園讀法極其教學不同于小學的國語科,至于作文寫字還談不到。注音字母在幼稚園里絕對不用,在幼稚園里無所謂正文(即課文),也無所謂補充材料(即教參)。”

世界著名兒童教育家蒙臺梭利女士也主張將“讀、寫、算”納入幼兒教育,她認為6歲前是兒童學習的敏感期 ,3歲至6歲兒童的天性具備學習文化的能力。她從教4歲兒童認字母開始,并通過觸覺、視覺等多種感官的活動,讓幼兒學會認字,“5歲時至少能夠閱讀”。她強烈反對塞根的舊式識字教學法(類似于我國傳統(tǒng)的識字教學法),提出了各種能充分調動幼兒感官參與的游戲活動及教具。她研制的漢字教具至今還在世界各國廣為流傳。

另外國內外也有一些幼兒識字教育理論研究的成果:
    1、嬰幼兒整體識別理論
    日本著名早期教育家開深大(1986)研究發(fā)現(xiàn),嬰幼兒認識漢字的過程和成人截然不同:他們根本不用像成人那樣去分析、理解字的偏旁、部首、表音、表意、象形等各種內部結構、關系,而是把一個個的漢字當成一個個完整的、由若干線條組成的“圖形”來識記的。他們認字時是一種基于圖像對象的“整體模式識別”的機制。

2、輪廓密度理論和“倒U”理論
    研究(龐麗娟、李輝,1994年)發(fā)現(xiàn),嬰兒的圖形識別能力從出生后3個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