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談妊娠期用藥與胎兒畸形

淺談妊娠期用藥與胎兒畸形

淺談妊娠期用藥與胎兒畸形


  初夏的一個傍晚,年輕朋友小王夫婦突然扣開了我家的大門,聽說小王妻子已經懷孕,我向他倆表示了衷心的祝福,然而小夫妻倆卻顯得一臉愁容。小兩口新婚燕爾,莫非為了生活瑣事鬧別扭了?今天是來找我作和事老?我一下子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。小王忙著解釋說,最近妻子懷孕1個多月了,由于半個月前妻子因為感冒服用了二天的“百服寧”,聽說懷孕期間服藥可引起胎兒畸形,夫妻倆真是不知所措,后悔莫及,特來請教。

  針對他倆的情況,我進行了分析:首先懷孕期間用藥不當可引起胎兒畸形是眾所周知的,但并非所有的藥物都會致畸,具體情況應作具體分析。醫(yī)學上根據藥物對胎兒的毒性作用,將其分成5大類。其中A類和B類藥物,對胎兒未見有明顯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,屬于這類的藥物有維生素B族、維生素C、葉酸、維生素E、一些常用的抗生素如青霉素類、先鋒霉素類、紅霉素類藥膏等、以及對乙酰氨基酚類的退熱藥如“百服寧”、泰諾林等等;C類藥物,經動物實驗證實對胎兒有一定的致畸作用,但在人類因為無對照試驗,在懷孕期間應該謹慎使用的,屬于這類的藥物有很多,如雷米封、利福平、慶大霉素、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;D類和X類藥物,在動物實驗和人類均有明確的致畸作用,這類藥物尤其是X類藥物,在懷孕期間應絕對忌用,屬于這類藥物的有抗腫瘤藥、性激素類藥物或避孕藥、以及某些抗生素如四環(huán)素、鏈霉素、卡那霉素等。當然,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或毒性作用,除了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,還與用藥時的懷孕天數和用藥的劑量及持續(xù)用藥的時間有關。一般來說,受精卵形成后的最初2周,醫(yī)學上稱為“胚囊期”,此期主要是細胞處于分裂和增殖期。在此期間受到毒性物質如藥物的影響,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,導致流產。從懷孕后4周(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),胚胎開始進入器官分化形成階段,至懷孕第12周,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,如在此期間藥物以及不良環(huán)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兒的畸形。懷孕12周以后,受藥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,主要是引起胎兒生理功能的異常。此外,懷孕期間使用藥物的劑量和用藥持續(xù)的時間亦是影響胎兒的重要因素。

  聽完我的一番解釋和分析,小王夫婦如釋重負。最后,我又告誡小王夫婦,懷孕期間用藥要謹慎,應該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,根據病情需要,合理正確的用藥,但也不要對藥物產生恐懼心理,拒絕用藥,以至貽誤病情,危害到孕婦本人和胎兒的健康,尤其是一些患有慢性疾病如癲癇、甲亢的病人,懷孕后不能自作主張,驟然停藥或拒絕用藥,而應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,選用或改用毒性較低的藥物,只有在病情許可的情況下才能考慮減少用藥劑量或停藥,否則的話,反而會加重病情,對孕婦和胎兒帶來不利的后果。

  臨別前,小王夫婦再三要求我就一些優(yōu)生優(yōu)育方面的知識作些介紹,以便讓更多的年輕朋友能夠了解,防患于未然。我說,計劃生育、優(yōu)生優(yōu)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,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對我們醫(yī)務工作者來說是責無旁貸的,但愿年輕的夫婦都將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,我們的國家將興旺發(fā)達,后繼有人。我欣然答應了小王夫婦的要求。



(責任編輯:暖暖的陽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