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少奇同志的“管教法”談起

從少奇同志的“管教法”談起

從少奇同志的“管教法”談起

  
      1954年夏天,王光美同志在河北省新城縣蹲點。劉少奇同志寫了一封信讓16歲的女兒平平送去,并囑托秘書不要給她買票,不要送她上車站,也不要通知王光美同志到車站接她,一切由她自理。秘書感到很為難,平平畢竟是個孩子,而且從沒出過遠門。少奇同志說:“對孩子一是要管,二是要放。什么叫管?不好好學習,品德不好,要管;什么叫放?吃苦耐勞的事情,經風雨、見世面的事情,都要放手讓孩子去干,這樣可能要跌些跤,但只有這樣,才能使他們得到鍛煉?!?nbsp;既“管”又“放”,對立統(tǒng)一。劉少奇同志簡單明白的幾句話,道出了教育子女的辯證法。 從少奇同志的“管放法”,人們不禁想到今天一些家長的“教育法”:一種是只“管”不“放”,什么都管得緊緊的,不但管學習,而且管吃飯、管睡覺、管穿衣、管上學“護送”,一直管到子女進學校、接回來;如此,與其說是“管”,倒不如說是“包”和“代”了,到頭來,充其量只能是“管”出一株“溫室里的花草?!?footer>